从“交强险”看企业管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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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5 12:4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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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火热的“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 7月1日之后,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
对于未投保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原来机动车买第三者险种的不足机动车的30%,一个政策后就彻底改变了,不但给那些交通意外伤残者一个交代,也给那些想买有不想买的人一个面子。这个“一刀切”做的好!
我们的现实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事情需要解决,这已经不单单是保险和房子问题这样简单了,我们的很多法律法规都不健全,一出问题,却发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我举个小例子:在香港,空调滴水干扰他人,第一次投诉后责令当事人立即在若干天内整改,第二次还是有人投诉同一个问题罚款500或坐牢三个月。这虽然是个小事情,但是我们没有解决到,邻里和谐就受到影响。香港货柜车司机在香港的道路上不知道行使的有多乖,一到深圳,很多司机就像撒缰的野马,成为深圳交通的顽症之一,为什么?处罚力度远远小于他们乱来的“成本”。其实类似的事情在中国还有成千上万。归结一点,有人不作为!不作为也支撑着高起的房价!
不作为分为:没有能力不作为和有能力不作为两种。早段时间表现为没有能力作为,后来有些有能力的人因为某些原因也没有到能发挥作为的岗位上去,形成了有能力不作为。现在明显地好了一些,这预示着一些人要下来,有能力的人要上去。从这个《保险条例》以及房地产方面6月1日的《意见》中看出了异曲同工之处,就是政策法律的订立远比市场解决的快,并且速度还可以控制。这其实已经不是政治问题了,是包含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是政府问题,以及政府体系问题。着眼点问题,操作问题。是积极引导还是任其发展。
这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的包工头企业,企业很大,一年营业额能上十亿,破轮子、破车地向前跑着,你还真的要佩服,员工是怨声载道,领导着听之任之——为什么;因为他没有能力去主动管理,那就“市场化”解决吧,这样那些“有些仁义”的员工能做上一段时间,不得以,到最后也就走人了。后来有些能力的人填充到领导层中,出现了合作管理,却发现领导的领导者“层次”严重缺失,所以积极引导着,艰难前进着……。进来明显地出现一些企业,首先是领导者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强,这就好比两个保险与房地产政策法规中所蕴涵的一线生机;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就是有能力还作为!是我们在各级政府中所需要的。从目前的情况看有能力又作为的还是相当的少。
很多经济学家,甚至著名的,更多地着眼于“空中楼阁”,因为他们一辈子没有操作过,由理论到理论再到理论,他们往往一讲就能把大家圈进去,用理论的圈子做法宝,所以我们很多人还是水深火热,而他们已经隔岸观火了。 所以到实践中去,别老看那些让你们决策的数字,你知道那些数字的前后左右还有很多东西哪!
政府哪?主动去想——系统地想,主动去做——抓关键点,主动监控——平衡,做有能力又作为的人民公仆。这样的房价才能保险!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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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李平 责任编辑:zy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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