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资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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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unxy051…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9 12:5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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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2、用人单位因以下问题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界定)的,应当承担赔偿(?标准)责任。 ①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 ③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 ⑤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⑦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⑧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⑨用人单位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②;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③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④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五、用人单位会受到处罚的情形: 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处罚标准?)。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4、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5、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③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④用人单位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6、用人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③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④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1、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按规定给予补偿;;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提前三十日向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减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4、用人单位无需补偿劳动者解除劳动和同的情形中所列情形发生,及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 5、劳动者需承担对用人单位赔偿责任的情形: ①劳动者以欺诈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 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 ③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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