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比如我不喜欢GE那种员工的ABC分类法。
我:你是指韦尔奇主张的“活力曲线”法则? 约翰:是的。
我:为什么?我觉得这一法则很合理啊。它非常符合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能保持企业的活力。你是觉得这一法则很不人性化?很不人道?
约翰:(笑)我在职场也快二十年了,当然不会这么幼稚地看待问题。我同意企业应该引入竞争意识和淘汰机制,也认为这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我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我并不主张用“人性化”、“人道”这种词来模糊企业经营的目标。松下说过,“不盈利的企业是不道德的”。我很认同!所以只要一套制度对企业经营真正有利,我是不会站在什么人道的角度去批评的。
我:那你是觉得,“活力曲线”对企业的经营有着负面的影响? 约翰:应该这样说吧,任何管理制度要起到最佳作用,都必须找到一个平衡点。正如中国的一句古话,“过犹不及”。“活力曲线”是有点“过”了。
我:能具体说一说吗?
约翰:“活力曲线”与超级市场的“末位淘汰制”可以说是源出一门,惟一的差别是,“活力曲线”的作用对象于人,而“末位淘汰制”的作用对象是货物。我举一个“末位淘汰”的例子,你就明白了。“末位淘汰”一开始当然可以优化资源,这是无可非议的。随着优化的不断进行,结果就是“末位淘汰”名单上的商品与名列前茅的商品之间的利润贡献率差距越来越小。最终有一天,你发现,他们之间的利润贡献率已经基本没有差别了,比如说,变成了100与98、99之间的差别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是不是还要淘汰这些末位?
我:这时的淘汰的确有点牵强。
约翰:呵呵,就是这样。革命是必须的,但把革命变成常规的活动,那就变成完全的形式主义,对企业有害而无益。当实际的业务指标已经难以区分时,就会出现一些很政治化的指标,来制造这种差异。这样的区分有任何意义吗?我前面举的是超级市场的商品管理的例子,事实上超级市场要发生我描述的那种状况可能不太容易。因为超级市场的商品种类很多,动辄上万,甚至十万、百万。在这样的情况下,用一种常规的淘汰机制是合理的。但团队里的人就不同了,基数就这么几十,多的也不过上百,要达到实际业绩差异很小的局面,并不是一件难事。这时候,如果每年还是硬要淘汰10%,就非常的形式主义了。
……
在韦尔奇的设计里,“活力曲线”的功能之一就是要留住企业的A类人才。想不到居然还会有A类人才因为和“活力曲线”产生理念冲突而离开的,这恐怕是韦尔奇自己也始料不及的吧。
约翰·白的话给我很大的启发。我把我的感受整理成以下几点,希望能成为“活力曲线”应用的几个补充性意见。
首先,可能会使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关系紧张。
“活力曲线”最直接的可能是令员工产生不安全感,从而导致焦虑、员工关系紧张、对企业不忠诚;追求短期效益而忽视了长期效益、关注局部而忽视全局等等。
由于员工对“末位淘汰”目的的误解,可能导致过度竞争、部门和个人的不合作,如:为避免“教会徒弟,淘汰师傅”,老员工不愿“传帮带”新员工;其次,由于经验的不足,导致操作过程的不公平,如有的企业通过员工互评来产生“末位员工”,留下了平庸的老好人,淘汰了有潜力但不注意人际关系的“棱角分子”。
其次,紧紧记住“活力曲线”的目标,避免走入形式化的误区。 竞争、淘汰是必须的,但淘汰周期应主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