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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与中国石油业的大公司战略           

全球化与中国石油业的大公司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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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市场国际化的新形势下,决不能以国内市场现有多少家企业、占多大份额来判断垄断与否,更为重要的是要考虑跨国石油公司大举进入中国后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作者:  文章来源:转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2 15: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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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市场国际化的新形势下,决不能以国内市场现有多少家企业、占多大份额来判断垄断与否,更为重要的是要考虑跨国石油公司大举进入中国后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围绕着石油行业垄断的问题,经济学界长期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目前的石油体制必须进行改革,引进市场竞争机制,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另一种则认为,石油产业具有规模经济的属性,这一特性要求石油企业应该具有较大的规模,而面对国际上众多的跨国石油巨头,中国的石油企业还缺乏规模竞争力

  反对垄断、提倡竞争是经济体制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问题然而,究竟怎样看待垄断?是不是所有行业或一个行业所有的发展阶段都应该一律打破垄断?竞争又是谁跟谁竞争?政府如何用行政的调控手段,保证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这些都是在探讨竞争与垄断时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垄断与竞争的界定

  研究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对垄断与竞争的概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明确垄断这个概念的基本内涵。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N•曼昆在其权威著作《经济学原理》中,对垄断给出的定义是:“如果一个企业是其产品惟一的卖者,而且如果产品并没有相近的替代品,这个企业就是垄断。”保罗•萨缪尔森也在其《经济学》著作中认为:“垄断是不完全竞争市场的极端的情况:单一的卖者是它所在行业的惟一的生产者,同时,没有任何一个行业能够生产出相近的替代品”。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在经济学释义中,垄断是指大企业独占生产和市场,成为某种产品惟一的供应者,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其实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样的完全垄断是极为罕见的。

  同样,我们所崇尚的完全竞争市场也只是理想化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极其少见。完全垄断和完全竞争是两种极端的市场形式,大多数行业的市场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经济学将市场结构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完全垄断的市场,即只有一家企业作为惟一的生产或销售者;二是完全竞争市场,即有许多企业提供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三是寡头市场,即只有少数几个供应商提供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四是垄断竞争市场,即有许多企业出售相似但不相同的产品。后两种市场结构属于不完全竞争。我们可以看到,在既定的技术水平条件下,与完全竞争相比,不完全竞争市场的价格较高,而均衡产量较低。不完全竞争市场虽然有它的缺点,但是,大企业却可以利用规模经济优势,同时也承担了大部分的技术创新,长期地推动经济的发展。

  不完全竞争是大多数市场的特征,而且市场结构并不是那样界限分明,在有些情况下很难对某一个市场类型作出清晰的判断。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边界越来越变得模糊,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把争夺世界市场作为当务之急,纷纷鼓励企业通过合并增强实力,向全球扩张,对大公司通过购并形成巨型跨国公司纷纷采取宽容、默许甚至支持的态度。

  现在很多国家在界定垄断时,把垄断定义为经济力量过度集中,少数企业市场占有率太高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就是说市场占有率高并不违法,只有当企业利用在某个市场的支配性地位设置障碍,阻止其他竞争者进入,或者以“捆绑销售”等方式在另外的市场进行不平等竞争时,才构成需要反对的垄断行为。关于垄断的界定,目前国际上通常有两个要件:一个是企业行为本身必须是有害的;另一个是必须是违法的。反垄断反对的并不是垄断的这种状态,只要这种垄断是合法形成的,反垄断所反对的是大企业的垄断行为,比如他们滥用这种独占地位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等等。

   西方国家市场的现实情况提醒我们,应该对传统的以企业在本国市场的规模和份额为判断垄断的标准和限制方法的合理性进行思考,我们应该以更加客观和理性的态度来审视垄断及其相对合理性。

  国外石油市场的现实状况

   1998年埃克森公司以722亿美元兼并了美孚公司,BP公司以480亿美元兼并了阿莫科公司,2001年菲利普斯公司兼并了大陆石油公司……发达国家近年来通过持续重组,形成了诸如埃克森美孚、BP、壳牌等上下游一体化的超级跨国石油公司。这些巨型跨国公司资产总额上千亿美元,在各自具有优势的领域中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左右着石化行业的市场格局,对全球资源、技术和市场的控制力进一步加强。目前,世界前几位大型跨国石油公司拥有全世界30%以上的石油工业产值,80%以上的石油石化先进技术,2/3以上的贸易量和直接投资额。而斯伦贝谢、哈里伯顿、贝克休斯三大石油技术服务公司则拥有世界45%的物探市场份额和88%的测井市场份额。它们不仅主导着本国的石油市场,而且主导着国际石油市场。
  而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或其他发展中产油国则是通过建立国家石油公司的方式来控制和经营油气资源。因为这些国家原来的经济和科技很不发达,国内形不成足够的民族私人资本来发展石油工业,惟有集中国家的财力、人力和其他力量,才有可能发展本国石油工业,以发挥整体优势,抗衡跨国公司的竞争压力。
  目前世界上有70多个国家设有国家石油公司,在其中55个主要产油国家中,有40多个国家只设一个石油公司,实行上下游统一经营,有10个国家设2至3个石油公司。多数发展中国家组建有国家石油公司,在这些国家中,政府几乎都设有管理石油工业的部门,对石油工业实行相对集中的管理。即便如此,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本国公司也仅保持了国内一半左右的市场份额,其余则被欧美跨国公司瓜分。

  可见,不同的国家,因为发展阶段、石油的供求及经济管理体制不同,石油工业的管理体制也是不同。

  我国石油石化产业已呈竞争格局

  从主体来看,中国石油石化市场主体已经多元化。国有大型石油公司,除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外,中化集团公司也已经开始向上、中游发展,地方国有石油公司有陕西省石油集团公司(延长油矿)等。跨国石油公司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通过合作、合资等形式进入中国市场,仅2004年,外商在华石油石化投资总额就达50多亿美元。民营企业也以多种方式,介入石油上中游特别是下游市场的竞争。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一个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政策性文件,即《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营资本大规模进入石油、铁路、航空等行业,中国民营石油企业开始以新的姿态面对国内外石油巨头的挑战。

  从经营区域来看,虽然国务院在组建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公司时是大体依据地域进行资产重组,但在组建文件中并没有给两大集团公司划定生产经营地域范围,相反却明确要求双方“既互相合作,又有序竞争”。事实上,我国几大国有石油公司并没有“划区而治”,构成地区性垄断,而是无论从北方到南方、从陆地到海域,无论是上游业务,还是下游业务,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几大公司在合作竞争中相互渗透,已开始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竞争格局。

   从产量来看,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在国内市场上尽管占有较大份额,但也构不成垄断。2004年三大国有石油公司生产原油约1.75亿吨,占国内市场原油消费总量2.9亿吨的60%左右;全国约有7万座加油站,中石化、中石油全资、控股和联营的约占78%,零售份额约占60%以上。而且,三大石油公司的石油销售量在全国石油消费总量中所占比例,也在逐步下降。因此,我们不能把大型企业与垄断企业相混淆。

   从价格来看,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实行国家指导的定价机制,并不是由三大国有石油公司自己决定。也就是说中国的石油行业实行的是全面的价格管制。其价格的确定也是政府有关部门依照《价格法》制定调整石油市场的价格。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认为,我国石油市场结构正如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所说的:“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竞争的格局,这些行业当中几乎没有哪一家是垄断的。”

    在全球视野下观察垄断竞争

  市场是一个产品和地域的概念,是垄断还是竞争,与市场的规模和开放程度密切相关。随着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我国石油公司将面临跨国石油公司的激烈竞争。按照WTO的规定,2004年底中国放开成品油零售领域;2006年12月11日,将放开成品油批发领域。但是在《财富》全球500家大公司中,中国最大的两家石油公司排名都在第30位之后,中国石化排在第31位,中国石油排在第46位。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即使合在一起,在国际竞争力上也难以与世界排名前几位的某一家跨国石油公司抗衡,更不用说三大公司各自为战、相互竞争了。所以在国内市场国际化的新形势下,决不能再把眼光局限在当前的国内市场上,以国内市场现有多少家企业、占多大份额来判断垄断与否,更为重要的是要考虑跨国石油公司大举进入中国后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边界越来越变得模糊。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把争夺世界市场作为当务之急,纷纷鼓励企业通过合并增强实力,向全球扩张。这些变化提醒我们,应该以更加客观、理性和宏观的态度来审视垄断这个问题,关注如何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获得海外能源创造条件,从而改变中国石油领域引进来多、走出去少的状况。如果我们面对已经国际化了的竞争白热化的中国石油市场新情况视而不见,却关起门来大谈特谈打破垄断,是不是有点儿无的放矢呢?是不是只有打破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的垄断,中国的石油工业才有出路呢?如果把他们打得粉碎,变成几十家、几百家中小公司才算建立了竞争机制,那么这些中小公司有多少实力能“与狼共舞”呢?

  打破垄断切忌简单化

  市场集中不一定是垄断造成的,也可能是竞争的结果。企业取得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只是当其利用这种地位限制竞争时才属于违法。这一点已成为各国执行反垄断政策的共识。

   其实,对垄断采取的措施不是单一的打破垄断、引进竞争。对于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谋求市场垄断,各国政府通常采取四种措施:一是制定反垄断法,运用反垄断法制止垄断、增强竞争。二是管制垄断者的行为,主要是对自来水、电力、煤气、天然气管道等自然垄断行业进行价格管制。三是实行国有化,即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公用事业,由政府投资并直接经营。四是政府不干预,主要是政府经过分析认定,如果某种垄断比政府管制效率要高,就不加干涉,任其自然发展。

  中国的石油市场现在具有以下两个特点:其一,市场的主体是依法成立的,即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特大型企业都是国家特许成立的,而且他们的经营的范围、职能等也是政府管制的。其二,中国的石油行业实行的是全面的价格管制。目前的石油市场格局的问题,是一个体制和管制的问题。

   讨论石油石化行业的垄断问题不能脱离经济体制和国情。世界各国都是根据当时本国的国情,包括市场发育程度和特点等因素,来确定判断垄断的标准。也就是说,都是为当时本国经济发展服务的。例如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主要通过市场管制政策,包括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建立石油储备体系、制定反垄断法等,维护本国石油市场秩序,保护生产商和消费者利益。而在发展中产油国,政府为了加强对石油这种战略性资源的控制,一般都成立本国的国家石油公司,并直接由国家石油公司垄断和控制石油资源的开采和供应。

  石油是一种战略资源,石油行业不同于一般的竞争性行业,我们对石油资源和市场的监管必须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国际市场上石油资源争夺正愈演愈烈,西方发达国家调整反垄断政策,培育超巨型跨国公司,其目的就是要争夺国际市场和控制国外资源。所以我们应当以国际竞争力高低为标准,致力于把我国的石油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使之能与跨国石油公司同台竞技。如果我国石油石化企业没有稳定和稳固的市场份额,那么到时候国内的能源市场将由海外资本说了算,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也就无从说起。

 

(中华企业文化网)
     
文章录入:刘佳  责任编辑:z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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