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盘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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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简介: |
| 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明确各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有必要制订财务盘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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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茄子 文章来源:转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2 16:5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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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盘点制度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明确各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盘点范围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在产品、产成品、下脚料及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的盘点应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理,其余各项,悉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方式 1、 年终全面盘点; 2、 会计部门每月抽点; 3、 不定期抽点。 第四条 人员及职责 为办理盘点,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协点人及监点人; 1、 盘点人由财物经管部门提任,负责点计工作; 2、 会点人由会计部门或指派人员担任,负责盘点记录; 3、 协点人由仓储保管部门担任,负责盘点时的物品搬运工作; 4、 监点人由总经理视需要派员担任,负责盘点监督; 第五条 准备工作 1、 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财物预先准备妥当,备妥盘点用具,并由会计部门准备盘点表格; 2、 现金及有价证券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 存货的堆置,应要求整齐集中,并置“标示牌”; 4、 各项财物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有会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用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二份,将帐面数调整至正确的实际结存数; 5、 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手续者,应另行分开。 第六条 年终全面盘点 1、 财务部门应在签呈总经理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通知各有关部门准备盘点,并于盘点前5天将盘点计划送交总经理,“盘点通知”应包含盘点日期,人员配置及注意事项; 2、 盘点日期由公司视存量及现场公休情况决定; 3、 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应暂停收发料事项,盘点期间所需材料,应于盘点3天前办理完毕; 4、 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实所限无法实行时,应签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第七条 每月会计部门抽点 1、 每月抽点由会计部门主办,于签呈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2、 抽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管部门为原则; 3、 抽点时应会同经管部门共同办理; 4、 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前正确的实际结存数,再行盘点; 5、 存货记录应采用“永续盘存制”,应以收、发、存月(旬、日)报表为依据,各经管部门应于每月末对所管的物资自行盘点,做到正确无误; 6、 每月抽点,对抽点的物资项目应在月末抽点日或收、发、存报表上做盘点标记,并由抽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在收、发、存报表上签章; 第八条 不定期抽点 1、 由总经理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 2、 抽点时应会同经管部门及会计部门共同办理; 3、 抽点程序与方法每月抽点时间相同,但“盘点表”及“盘存单”应再复制一份,交抽点人员。 第九条 盘点报告 1、 会计部门应将“盘存单”的盈亏项目加计金额填列于“盘点盈亏汇总表”及“项目盘点盈亏汇总表”各一式四份,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呈核,其中一份经由最高主管签注后转送总经理。每月抽点及不定期抽点,应于盘店后7天内,将“盘点盈亏汇总表”一份送总经理室; 2、 会计部门应将盘点结果及发现的异常事项及建议,编制“盘点报告”一式三份,经呈核后,一份连同“盘点盈亏汇总表”及“项目盘点盈亏汇总表”于盘点后三天内送总经理室备查; 3、 盘盈亏金额在未查明原因之前列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在及时查明原因后,应由有关人员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无法查明原因的,盘盈金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盘亏金额转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第十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 1、 公司总经理室或会计部门,至少每月一次抽点现金,票据及其他出纳项目; 2、 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帐后举行; 3、 盘点前应先将现金柜封锁,并核对帐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4、 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盘点报告表”一式四份,经双方签认后呈核准一份报送总经理,报送期限依前述规定。 第十一条 原材料 1、 原材料要分类别,按品种、规格顺序摆放,经管人员要于每月末做好每一种材料的归类整理工作,先自行盘点,填制好当月材料收入、发出、结存汇总表; 2、 财务部门可视具体情况,根据收入、发出结存汇总表实施月末全面盘点或抽点并做相应的记录; 3、 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 备品备件 备品材料要分大类(如电器类、轴承类、三角带类、水暖件类、劳保用品类等)要按品种、规格顺序摆放;其他盘点要求和原材料相同; 第十三条 在产品 1、 在产品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及次月一日举行为原则; 2、 在产品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签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产成品 产成品每天由成品保管员报送产成品入库、出库日报表后,财务部门应根据需要随时抽点复核,并且于月末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间亦同。
(中华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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