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绩效评估“细化”了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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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文章来源:网友转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9 21:2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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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福建厦门召开的中国―欧盟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国际研讨会上,一套名为“公共部门通用框架”(简称CAF)的绩效评估系统引起了与会者的广泛兴趣。 近年来,如何考核评估党政部门政绩,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出了不少的考核指标,然而,到目前为止,有关党政部门绩效评估,仍陷入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的状态。哪些指标该列入考核、如何检验、结果如何使用等,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尤其是许多考核指标,仍然处于粗放状态。 而CAF系统的绩效评估标准就很有可借鉴之处。比如对“领导力”的评价,仅对“如何指导组织的发展方向,提出并传达组织的愿景”一点,就列出了是否确立了组织的发展方向与目标任务;是否为组织建立了价值体系和相应的行为准则;是否向组织的所有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传达了新的目标与价值观等7个具体可操作性的要素。这些标准,几乎个个可以随时检验、打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要全盘接纳这种绩效评估方式,但必须让各地党政部门认识到,绩效评估是一门科学,要减少随意性,使之能够通过实践进行检验。而不是评估标准自己定,关起门来自己评,评后的结果用过一次就束之高阁,奖惩特别是提拔使用时,用的是另一套标准和指标。 当然,指标再科学,也需要有公正、客观的评判者,才能评出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结果。因此,一方面须要求党政部门公开自身的评估系统,不断优化绩效评估系统,形成更加科学可行的考核评价体系。另一方面,考核评价也要尽可能引入外部的“相关利益者”,以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公正、客观。尤其是要把这种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依据,才能真正发挥科学的考核评价系统的作用。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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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晋阳秋 责任编辑:zy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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