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文]娃哈哈遭遇达能低价强行并购 宗庆后称陷入圈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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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遭遇达能低价强行并购 宗庆后称陷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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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娃哈哈创…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7 22: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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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缺口尚达16.04亿元人民币,全靠娃哈哈的资金在周转,而这10年来达能已获分红3.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1.39亿元,而且合资公司的资产还增值了51%。 “我们当初的许多投资决定,都曾遭到达能的抵制和反对,并拒绝投资。但当娃哈哈将企业办好了,产生经济效益了,达能却又要强行投入。对于一些暂时还产生不出效益的,达能已投入的亦要求退出。”宗庆后对于达能的功利做法表示出强烈的不满。同时,近10年的接触也使其对达能的管理能力和实际目的产生了担忧。 达能公司在中国除了收购娃哈哈的39家企业之外,还收购了娃哈哈当时最大的竞争对手广东乐百氏饮料公司的98%股权。“但它接管后,乐百氏就一直亏损,这让我不由为‘娃哈哈’的品牌担忧。” 并购不为做大套取巨额资金才是目的? 10年接触,宗庆后不断揣摩达能合资和并购娃哈哈的真实目的。“最开始,我们只是单纯地认为,这是达能对娃哈哈企业品牌形象及其生产销售能力的认可和肯定,但其在中国境内接连不断的并购举动及其并购后的表现让我们渐渐认清了达能的真实目的:达能并购娃哈哈以及中国其他一些大企业的行为,不是为了将这些企业经营壮大,而是为了资本运作——将中方企业股权低价收购后再在国际市场上出售或上市,以套取巨额资金和利润。” 宗庆后说,目前已有达能在中国将豪门啤酒厂等收购后再高价卖出的案例。10年来的合作证明,达能公司来中国,扮演的是一个财富瓜分者的角色,而非一个善意的合作者和财富的共同创造者。 宗庆后担心,一旦达能以51%股权的优势拿走娃哈哈的控制权,则娃哈哈极可能重蹈乐百氏的履辙。“到时娃哈哈两万员工怎么办?娃哈哈这个品牌怎么办?” 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专家呼吁反垄断调查 据记者了解,目前达能公司在中国饮料行业10强企业中,除了已收购娃哈哈的39家企业和乐百氏98%的股权之外,还收购了深圳益力矿泉水公司54.2%的股权、上海梅林正广和饮用水公司50%的股权,以及汇源果汁22.18%的股权。同时,达能还收购了奶业企业蒙牛50%的股权,以及光明乳业20.01%的股权,这些企业都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是行业的排头兵。 对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李国光认为,达能公司实际上已经对中国的饮料业进行了垄断,严重违背了国家六部委《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并购方在中国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境内资产拥有30亿元以上,境内企业超过15家,必须报经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审查的规定”。 李国光认为,从娃哈哈与达能的商标使用合同来看,确实娃哈哈因签订了那么一条不公正条款而受到了限制,但这个合同可认为是娃哈哈主观上失误导致的“缔约过失”,显失公正,可请求采取行政协商解决,废除合同。 同时,李国光认为,也可对达能进行反垄断调查,按照国际惯例,采取法律手段强行解除其垄断地位。 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与会的多位企业家代表不约而同地递交了关于尽快出台《反垄断法》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最大的低压电器生产商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认为,控制外资并购、防止行业垄断,符合国外立法潮流和国际惯例。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很早就开始外资并购审查和反垄断立法,防止外资通过并购控制国内行业、实施垄断进而威胁国家经济安全。如德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导致收购方产生或强化市场垄断地位的并购行为;加拿大规定,超过两亿美元的并购协议必须经过政府批准后方可生效;美国国会和政府对外国并购更是层层把关,多道设防。 “通过立法对外资恶意并购和垄断进行审查,既符合国际潮流,也是对外交往中对等原则的体现,更是保障经济安全、扶持国内企业的有效法律手段。”全国人大代表、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邦良说。  上一页 [1] [2]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本调查已过期,点击查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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