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视觉识别(VI)是CI静态识别符合,是具体化、视觉化的传达形式。它是以视觉传播为感染媒体,将企业文化、企业规范等抽象语意,转换为具体符号、转化为具体可见的识别系统,应用在视觉的展开(有形识别)和行为展示(无形识别),进而提升到企业文化的共识。 为了使企业视觉识别能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加以传播,以利于企业形象的确立,有必要建立视觉识别的信息传递系统。 视觉识别的信息传递系统包括两大部分和四个阶段。两大部分是指基本要素和应用要素;四个阶段是指信息源(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符号(基本要素)-传播媒体(应用要素)-接受者(消费者或社会大众的认同)。 企业视觉识别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品牌标志、企业品牌标准字、企业专用印刷字体、企业标准色、企业象征造型与图案、企业宣传标语和口号等。 企业视觉识别的应用要素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属于企业固有的应用媒体;二是配合企业经营的应用媒体。企业固有的应用媒体有:企业产品、事务用品、办公室器具和设备、招牌、标识、气质、制服、衣着、交通工具。配合企业经营的应用媒体有:包装用品、广告、企业建筑、环境、传播展示与陈列规划等。 在所有视觉识别的内容中,企业标志、标准字、标准色是整个VI系统的核心。标志、标准字、标准色三要素,是企业地位、规模、力量、尊严、理念等内涵的外在集中表现,是视觉识别的核心,构成了企业的第一特征及基本气质。同时,这三者也是通过广泛传播取得大众认同的统一符号。VI中的其他要素都由此繁衍而来。由于视觉识别负载着传达企业文化、企业理念、企业使命,因此企业的标志、标准字、标准色必须有寓意性、直观性、表达性和传播性。 为了达到上述三要素的寓意性、直观性、表达性和传播性,VI设计和VI导入必须遵循以MI为中心的原则、目标原则、现实性原则、习惯性原则、人性化原则、民族化原则、多样化原则、普适性原则、3E条件原则和法律原则。 视觉形象中的标志设计要素与一般商标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最重要的的区别在于VI的设计传达企业文化、企业理念和企业精神,而脱离了企业文化、企业理念、 [1] [2] 下一页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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