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澈透明;它使企业的干部员工能排除干扰,集中精力于企业和自身的发展。在一些企业,这种管理制度已成为企业文化不可分离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考核制度的正确定位 但是,考核制度与任何制度一样,并不是万能的。台湾学者王遐昌就曾指出:员工绩效考核虽是“现代组织不可或缺的管理工具”,“然而,环顾周遭众多企业组织,业已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者虽比比皆是,但真正执行得相当理想者却鲜于发现,多半流于形式或成效不彰,甚至有人说‘中国人好面子讲人情,所以绩效考核制度不易发挥效果’(这实在是一种成见)”。
事实上,人事考核制度的效果即便在西方国家也并不那么理想。一些西方学者指出,几乎所有的大公司都有一套考核制度,但事实上很少有人真正使用它。但他们又都认为,某种方式的考核制度仍然是需要的,否则对人员的奖罚和升降就缺乏客观的基础。
考核制度的局限性主要在两方面:
一、任何一个“现实的”考核制度都在其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存在缺陷: 任何一次的考核结果都不可能绝对准确、公正,总是会有人提出申诉或表示不满。这一方面是因为制度本身不可能修改得尽善尽美,特别是有些考核标准无法定量,难以把握;尤其是其中有关被考核者的素质的评价(国外称为“特征考核”)和对工作质量的评价都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另一方面是因为任何评分者主观上在德、能、识各方面都不可能不存在各种各样的局限性。
二、考核制度本身存在固有的局限 即便我们不谈考核制度的条文规定和考评人员的工作中的缺陷,也不能保证考核结果完全客观公正。因为,考核制度有其固有的局限,这种局限在于:
──“标准件”和“非标准件” 作为一个有着一系列统一的、量化的考核标准的考核制度,它带有偏重于“标准性”的特点;如果把它放到一个不应有的高度,它就会在发挥人的“个性”方面有所不足。 考核制度对人们提出了比较全面的、定性定量的标准,然而每个人的个人素质在德、能、识各方面的发展都是不均衡的。往往一些方面较强,一些方面较弱;甚至一些方面越强,一些方面越弱。我们可以努力使人们均衡发展,但这种努力的效果毕竟是有限的,有时还会使人们付出代价,即为了所有方面的均衡发展而牺牲了一些方面的突出发展。当这种代价太大,以至于还不如保持原样不作改变时,就不得不牺牲均衡而保留个性了。这就象在一些企业生产中,除了要生产大量的“标准件”,还要生产一些用来满足特殊需要的“非标准件”一样。
如果对考核制度过度强化,要求所有人都面面俱到地全面发展,就必定会出现为了均衡而牺牲个性、创造性的情况,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削足适履”了。
──人际关系在考核中的作用 作为一种要求众人参与、互相考评的考核制度,它又有偏重于“和谐性”的特点。由于是否符合标准要由众人来评判,被评议者要想得高分,就必定要花费一定精力在人际关系上,还需处处注意不能锋芒外露,免遭嫉妒。这就进一步限制了人们才能的发挥。由于考核成绩来自众人的评判的综合;又由于平凡者众,杰出者寡;少数杰出人士的真知灼见往往被淹没,多数人的平常见识就占了上风。因而就有可能是才能平平而人缘颇好者得分最高。
──“老黄牛”和“千里马” 正由于考核制度以上两方面特点,在一些执行过类似制度的地方,出现过这样的现象:评选出来的模范人物往往是那些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与世无争但可能才干平庸的“老黄牛”;或是那些谨小慎微,四平八稳,八面玲珑,从不犯错的谦谦君子。而那些个性突出,锋芒外露,才气逼人,风风火火的开拓式人才,“千里马”,却可能因为其恃才傲物、豪放不羁的外表,而或是不见容于所在群体,或是被渐渐挫去锋芒,磨掉了锐气和个性。
虽说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和专制的概念直接套用在企业管理中,但这两个问题确实有很多的相似性。在历史上,暴君的独裁固然曾经严重压抑和摧残过人们的个性,然而,极端民主“多数暴政”也曾粗暴地限制和粉碎过人们的自由。反过来说,正如民主的风暴曾经摧垮了森严的等级制度,极大地解放了人性一样,开明的君主和当权者也曾从过于猛烈的民主风暴下保护过一些人才,使人类的精神之树得以绽放出绚丽多彩的花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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