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因为授权给下级人员而就对下级组织不承担责任。上级人员对下级人员的行为是负责任的。这种责任的绝对性就是要求遵循职权绝对性原则。上级虽然授权于下级,但有保留着收回授权的权力。 三、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一条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二条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第三条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四条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第五条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第六条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 第七条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第九条 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第十条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第十一条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审议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的提案。 第十三条 需由股东会做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四、董事会的职权 第一条 负责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条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三条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四条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 第五条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第六条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第七条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第八条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九条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十条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第十二条 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第十三条 申报发行新股的手续。 第十四条 公司文书的备置。 第十五条 董事会不得从事整个集团业务活动以外的活动。 第十六条 如果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有冲突,一般以前者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中华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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